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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3年9月5日科會文字第113006345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相關規定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符合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資格者(不含已退休人員);每一計畫(子計畫)須至少邀請1個依人民團體法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參與計畫(優先鼓勵提供弱勢服務之團體)。
(二)計畫應依科技落實在地之潛力與規模的實際需要編列經費,整合型計畫每年申請上限以新臺幣(下同)900萬元為原則;個別型計畫每年申請上限以300萬元為原則(均可含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三)計畫期程:預訂自114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實際執行期間之起迄日期將視審查及經費預算等狀況核定),至多2年。計畫依據推行對象多寡、地區分布及方案策略等進行補助年限評估,該會將視每年執行績效逐年審查核定。
(四)研究計畫申請書請依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申請作業時,請於計畫類別點選「一般策略專案計畫」;學門代碼請勾選「HZZ22-包容科技」。
(五)本案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果及經費預算擇優補助;未獲補助案恕不接受申覆。
三、本案訂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該會第13會議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樓)舉辦徵件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5hJKxQhnmWL9tTGr6
四、檢附計畫徵求公告1份,並公布於該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
五、國科會本案聯絡人:
(一)本案如有申請疑義,請洽:該會人文處袁詠蓁小姐,電話:02-2737-7499,email:ycyuan@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六、本活動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七、本案聯絡人:研究暨產學組張瑋茹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97。
研發長 薛 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