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人才計畫介接平台
來文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該會114年12月5日科會產字第1140085697號函辦理。
二、該計畫由產業場域業者、大專校院、資服業者共同提案,計畫場域應位於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各領域主辦機關及主要提案業者如下(詳各領域申請須知):
(一)健康照護領域: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主辦,以資服業者為主要提案者。計畫申請方式全程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aihc.org.tw/),不受理紙本送件。
(二)智慧商業服務領域: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主辦,以商業服務業者為主要提案者。計畫申請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提案業者應備齊應備文件,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至下列網址:https://reurl.cc/0WLY1k。提案單位完成送件後,執行單位就申請應備資料文件進行審查。
(三)智慧製造領域: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辦,以製造業者為主要提案者。計畫申請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提案製造業者備齊應備文件以「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網站」(網址:https://startup.sme.gov.tw/SIRIRP/)之「線上申請」系統送出之申請資料為審核依據。
三、本計畫涉學界部分摘要如下:
(一) 計畫申請日:自各領域計畫公告申請須知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二)計畫期程:自核定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
(三)計畫經費:學界申請經費補助以500萬元/年為補助上限。
(四)計畫主持人須於技專校院或私立大學校院內任職,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且於計畫書具體規劃所負責項目如何鏈結大南方在地場域之內容。
(五)計畫核定及簽約撥款:審查通過後,學界計畫由國科會核定、簽約及撥款。
(六)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計畫件數管制。
研發長 潘 伯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