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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詳細內容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15日臺教綜(六)字第115009422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116年提案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
三、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四、執行期程: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不得少於6個月,以115年12月核定日起至116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需於115年12月核定日起至117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
五、申請方式: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
(一)線上申請: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23時59分止。
(二)紙本申請: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丶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以專人送達文化部文化資源司(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本補助要點名稱。
六、本補助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文化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
七、文化部洽詢窗口:
詹小姐02-8512-6308、chanwt@moc.gov.tw
林小姐02-8512-6262、jane1122@moc.gov.tw
八、線上說明會:
(一)提案說明會:115年9月30日(星期三)14:00至16:30
(二)企劃培力工作坊: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14:00至16:30
九、本活動與SDG11連結:永續城市與社區。
十、校內承辦人:研究暨產學組吳燕萍組員,分機2561。
研發長 潘 伯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