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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5年9月24日科會科字第115006806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擴大科普知識傳播,促進民眾學習科學興趣,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附件1,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徵求計畫,歡迎學研機構與傳播業者合作,組成跨領域團隊提出申請。
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應確認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簽署「執行受補助計畫聲明書」,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請詳閱作業要點及本案徵求公告書(附件2)。
四、計畫類型、期程及補助經費:
(一)計畫類型: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科學傳播推廣類。
(二)預定期程為116年6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國科會作業時程調整,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補助經費項目及核定原則,請依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辦理,費用經核定後不得追加。
(四)科普合作企業應提供科普產品製播推廣費用至少百分之三十之經費(以下稱配合款),並由申請機構與科普合作企業商議明列所需經費項目。
(五)計畫均採擇優補助,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每件計畫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為原則。
(六)科學傳播推廣類之計畫團隊自行宣傳推廣本會各項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費用,非本計畫補助項目。
五、申請方式: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 首頁右方「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分選擇「研究人員及學生」,輸入計畫主持人之帳號 (ID)及密碼(Password)後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六、為利撰寫計畫申請書時,闡明補助經費、企業配合款占比、製播及推廣費用配置,以利後續審查,國科會已於徵求公告書「申請方式」中明定,申請機構應依「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附件「申請經費預算表」範本填寫。另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計畫之製片、監製、導演、編劇應為已確定人員,並檢附合約或合作意向書;其他已確定之製作人員亦同(附件3)。
七、計畫申請案恕不受理申覆。
八、聯絡資訊:
(一)計畫申請行政相關疑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敏琪專員/聯絡電話:(02)2737-7944、魏智群科長/聯絡電話:(02)2737-7764。
(二)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九、本活動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十、校內承辦人:研究暨產學組吳燕萍組員,分機2561。
研發長 潘伯申